失信被执行人 |
台山市国源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9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781民初2595号 |
案号 |
(2020)粤0781执恢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四、被告台山市康盛商贸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前向原告台山市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返还定金1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19万元、违约金1670662.7元,共2860662.7元;五、如果被告台山市康盛商贸中心有限公司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应以2860662.7元为基数,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付清款项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原告台山市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六、被告台山市国源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台山市康盛商贸中心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原告台山市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七、案件受理费139204元,减半收取计69602元,由被告台山市康盛商贸中心有限公司负担(改款定于2018年8月30日前由被告台山市康盛商贸中心有限公司直接付给原告台山市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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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志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81077904358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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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13号康盛商贸中心七区103、203号商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