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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肃宁县和盛华裘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33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926民初213号
案号
(2019)冀0926执5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肃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永春、齐秋红共同偿还原告肃宁县信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467971.14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月3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履行清为止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清。二、被告张新卫与董焕廷、肃宁县和盛华裘皮有限公司对上述二被告的债务及利息应在扣除20万元风险保证金,质押物190件裘皮服装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06元,由被告张永春、齐秋红、张新卫、董焕廷、肃宁县和盛华裘皮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肃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5-14
发布时间
2020-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董焕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26723382911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亿斤粮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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