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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怀远县安顺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948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8民终3384号
案号
(2020)苏0831执1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2018)苏0831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二、撤销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2018)苏0831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变更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2018)苏0831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刘忠赔偿原审原告邹开潘、邹开兰、吴叶珍、吴晓严各项损失283453.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7838元,减半收取3919元,保全费2170元,合计6089元,上诉人刘忠、原审被告怀远县安顺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825元,原审原告邹开潘、邹开兰、吴叶珍、吴晓严负担42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152元(上诉人刘忠已预交7838元,其余1686元,由本院退还上诉人),由上诉人刘忠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1-13
发布时间
2020-06-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尚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21669487316W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怀远县榴城镇新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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