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凯特饲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1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82民初3006号 |
案号 |
(2020)冀0582执4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沙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北凯特饲料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端延刚借款本金475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3月23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月利率0.9%计算。二、被告河北凯特饲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端延刚2018年3月22日前欠付的利息895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9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沙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秋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826012387354 |
登记机关 |
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沙河市金百家园区329省道3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