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26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103民初4902号 |
案号 |
(2020)豫1103执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偿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利息、罚息(被告承担的利息按照月利率7‰,自2019年2月1日计算至2019年2月14日止;被告承担的罚息的利率按照月利率10.5‰,自2019年2月15日起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漯河市正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王丽、梁珺、吕会芹、赵江坤、丁桂娥、葛庆宇、刘晓艳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任何一方承担了担保责任,其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富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3062677826J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源汇区桂江路352号(桂江路与丹霞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