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领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3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302民初235号
案号
(2020)皖1302执16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安徽领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付给原告合肥市龙岗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66405.29元,并承担自2018年1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款之日止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上述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合肥市龙岗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455.00元,由被告安徽领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6-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陶保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33010070L
登记机关
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南淝河路369号淝河大厦六层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