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泰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5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23民初64号 |
案号 |
(2020)闽0823执5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福建泰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在2020年3月7日前支付傅秋庆从2018年4月30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的线路维修款9814元及其他费用1000元,合计1081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7053190622 |
登记机关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379号一楼之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