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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红姗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15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23民初928号
案号
(2020)辽0123执2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康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沈阳红姗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董全全劳务费4815.8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沈阳红姗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康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2-20
发布时间
2020-06-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23071500168T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朝阳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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