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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鹤壁市豫祥木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498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191民初12852号
案号
(2019)豫0191执65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河南省得邦利达家俱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王宏生借款本金2000000元,并以借款本金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支付原告自2014年8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河南吉通物流有限公司、河南家美门业有限公司、鹤壁市豫祥木业有限公司、张朝军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85元,由被告河南省得邦利达家俱有限公司、河南吉通物流有限公司、河南家美门业有限公司、鹤壁市豫祥木业有限公司、张朝军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5-14
发布时间
2019-05-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191执6557号
立案日期
2019-05-14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030085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冉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621574988265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浚县善堂镇东善堂村东方路中段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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