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拾得大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59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824民初1956号 |
案号 |
(2020)冀0824执1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北京时代泰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拾得大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食堂对外承包合同》于2019年5月1日解除。二、被告承德拾得大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时代泰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用200450.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时代泰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85.00元,由被告承德拾得大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为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4335973779X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巴克什营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