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江油骏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81民初2933号 |
案号 |
(2020)川0781执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四川江油骏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蒲春君、唐丽霞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刘长江偿还借款130万元及利息(利率按年息24%计算,计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本案减半征收案件受理费8252.5元,由被告四川江油骏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蒲春君、唐丽霞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吕顺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81620918728B |
登记机关 |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江油市工业开发区会昌西路北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