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得利斯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9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9)鲁0782民初5600号 |
案号 |
(2020)鲁0782执9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省得利斯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宋莉逾期交房违约金50136.03元,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宋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4元,减半收取1152元,有原告负担625元,被告负担527元。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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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韩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661991462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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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繁荣路2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