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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098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邛崃民初字第2578号
案号
(2016)川0183执8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邛崃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200000元及利息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邛崃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6-05-03
发布时间
2016-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唐继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60220985033X9
登记机关
广安市广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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