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6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02民初6421号 |
案号 |
(2020)冀0102执8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石家庄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佛山市筑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21068.95元及逾期违约金(以本金221068.95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2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84元,由被告石家庄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时间 |
2020-06-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58691276XF |
登记机关 |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外环古城东路11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