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隆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30********DT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103民初561号 |
案号 |
(2020)甘0103执8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甘肃隆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甘肃晨诚商贸有限公司货款208,281.31元及利息3万元,共计238,281.31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0年5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58,281.31元;若被告逾期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可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二、被告碌曲县隆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尕藏甲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424元减半收取2212元,保全费1571元,由被告甘肃隆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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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尕藏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3026MA72BHDT8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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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