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远成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03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91民初2066号 |
案号 |
(2020)苏0191执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远成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东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费1584671.6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85元,减半收取计964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4643元,由江苏远成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6-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世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5560309591K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1幢213室(江宁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