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大禹水利建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54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3民初303号 |
案号 |
(2020)鲁1323执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如下:一、被告青岛大禹水利建工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倪秀民工程款4648188.97元。二、第三人沂水县黄山铺镇人民政府配合支付原告倪秀民上述款项。诉讼费21993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庞国防2020年一月十九日书记员张美兰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涛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725434041K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崂山区东海东路73号23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