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亚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2********2G6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283民初1597号 |
案号 |
(2020)辽0283执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庄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大连亚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大连佳加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177085.6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97元,由被告大连亚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庄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吕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81MA0UNN2G6A |
登记机关 |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栗子房镇林坨村(政府第二办公楼275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