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省奔月橡胶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476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22民初1939号 | 
| 案号 | (2020)赣0922执94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省奔月橡胶有限公司、江西省康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江西万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640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至2019年8月27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2463976.59元,以上共计7103976.59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此后利息亦按合同约定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二、原告江西万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上述第一项之借款本金4640000.00元及其利息范围内,以拍卖、变卖被告江西省奔月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明细表》】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60043.6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以上共计65043.65元,由被告江西省奔月橡胶有限公司、江西省康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 发布时间 | 2020-06-05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孙永村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227947685551 | 
| 登记机关 |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工业一路C3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