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3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4民初498号 |
案号 |
(2020)京04执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借款本金49 673 541.22元、逾期利息(以本金49 673 541.22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并扣除已收取的0.02元)、律师费100万元、保全费5000元;二、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岩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岩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5 540元,由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岩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743375970B |
登记机关 |
南山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TCL国际E城G4栋B3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