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来宾宏振酒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3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兴民初字第3341号 |
案号 |
(2018)桂1302执恢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来宾市宏振酒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品田包装有限公司支付尚欠货款49190.2元。二、驳回原告广西品田包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件受理费1652元,诉讼保全费770元 ,合计2422元,由原告广西品田包装有限公司承担110元,被告广西来宾市宏振酒业有限公司承担23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8-13 |
发布时间 |
2018-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智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0059130948X2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标准厂房一期C组团1-7和1-8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