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泰发特钢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03民初1658号 |
案号 |
(2019)苏0303执3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将原判决书第8页第3行的“案件受理费118768元,由被告徐州永协商贸有限公司、徐州泰发特钢科技有限公司、刘成元、李四辈、耿静静、李荣学、刘贵侠负担。”更正为:“案件受理费11876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徐州永协商贸有限公司、徐州泰发特钢科技有限公司、刘成元、李四辈、耿静静、李荣学、刘贵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2-05 |
发布时间 |
2020-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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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庆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12761515762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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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工业聚集区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