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庆奥帝特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1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让商初字第392号 |
案号 |
(2016)黑0604执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齐翠玲、邱玉庚,大庆奥帝特家其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张忠庆1000000。元,并自2015年1月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彼告承担.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3-07 |
发布时间 |
2016-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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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齐翠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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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宏伟村五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