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10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5281民初2503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粤5281执10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结欠原告陈锡琪借款1550万元,该款由被告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付还20万元,2019年7月31日前付还100万元、2019年8月31日前付还100万元、2019年9月30日前付还200万元、2019年10月31日前付还350万元、2019年11月30日前付还35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付还430万元;二、若被告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款项,原告给予减免100万元借款;若被告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前还清全部款项,原告给予减免50万元借款。三、被告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华融投资有限公司、祝金龙对被告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免除被告祝娜、周开寿的连带清偿责任。五、上述还款计划中如有一期违约,即视为全部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以被告未付的款项为基数从违约之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并于逾期之日起1个月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未付的全部款项(以1550万元减去已付还部分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时间 |
2020-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晓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200671065104Y |
登记机关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海坡中海路5号金中海蓝钻小区一号楼温泉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