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恒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7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891民初4098号 |
案号 |
(2020)苏0891执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恒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欠付原告胡双洪装修款385415.6元,于2018年12月26日支付340778元,尾款44637.6元于2019年8月27日付清;二、双方就本次起诉其他无争议;三、诉讼费6411元,减半收取3205.5元,由被告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帮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916627417808 |
登记机关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韩侯大道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