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新风荣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6民初4665号 |
案号 |
(2019)粤0306执148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193624926】。一、被告深圳市新风荣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人民币356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日万分之六标准,其中承包费人民币1526000元的违约金从2016年1月1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承包费人民币2034000元的违约金从2016年7月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若被告深圳市新风荣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债务,原告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有权就拍卖、变卖抵押物(被告陈昌寿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罗岗工业区满庭芳商铺1层110房产,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6000101794号)的价款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313元、公告费人民币500元,由被告深圳市新风荣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30 |
发布时间 |
2020-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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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旭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92533923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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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21号富林物流大楼六层60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