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安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5********06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2725民特25号 |
案号 |
(2018)黔2725执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瓮安县雅韵服饰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李升玲等23人的工资共计捌万叁仟壹佰玖拾壹元贰角柒分(小写:83191.27元),瓮安县雅韵服饰有限公司自愿限于在2017年4月30前按瓮安县雅韵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清册30%给付李升玲等人,2017年9月30日前给付完毕;二、若瓮安县雅韵服饰有限公司未按时支付上述工资,委托代理人刘安全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02-26 |
发布时间 |
2018-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