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芜湖市金衫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7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222民初766号 |
案号 |
(2018)皖0222执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芜湖市金衫服饰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繁昌县孙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还款974718.06元和利息18746.63元(自2016年9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2017年1月22日。之后的利息至代还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735元(原告已预交2135元,缓交11600元)、公告费560元(原告已预交),合计14295元,由被告芜湖市金衫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繁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03-28 |
发布时间 |
2018-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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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文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22737310249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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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孙村镇孙梅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