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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丽徽服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13********955P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322民初7037号
案号
(2020)皖1322执5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彭辉、杜连清、安徽丽徽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曾秀云借款1218550元;二、驳回原告曾秀云其他诉讼请求。5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938元,减半收取12469元,由原告曾秀云承担4244元,被告彭辉、杜连清、安徽丽徽服饰有限公司承担82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02
发布时间
2020-05-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彭婷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322793560955P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萧县朱圩子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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