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琼海时达渔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79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琼72民初147号 |
案号 |
(2020)琼72执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口海事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卢传安、琼海时达渔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付原告海南金牌港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造船欠款4306000元及违约金694000元。如果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两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海事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传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琼海市嘉积镇银海经济开发区(金隆酒店后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