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永康富治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86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民初985号 |
案号 |
(2020)浙07执2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其它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永康富治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75555600元^~^二、被告永康富治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罚息和违约金(以2亿元为基数,以24%为年利率自2019年9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三、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永康富治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永康市中科鑫天地项目a-03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在被告一应向原告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对被告永康富治实业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永康富治实业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原告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17578.0元,由被告永康富治实业有限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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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亚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4078667059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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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街道溪心路3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