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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749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281民初12571号
案号
(2019)苏0281执恢7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中铁煤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货款48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0万元。二、驳回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18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86800元(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中铁煤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上诉请求,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6-27
发布时间
2020-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吕劲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12717499531C
登记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高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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