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珠海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4********BR5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23855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22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珠海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中山市城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6612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150140.28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9日起至付清为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被申请执行人珠海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被申请执行人珠海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诉讼费2016元。以上暂计:18862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焦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51PFBR5E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9号二期2栋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