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淮北市米洋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89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淮仲裁字第062号裁决书 |
案号 |
(2015)淮执字第000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反请求被申请人)安徽三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反请求申请人)淮北市米洋服饰有限公司2012年6月16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无效合同。二、被申请人(反请求申请人)淮北市米洋服饰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申请人(反请求被申请人)安徽三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94.4万元、质保金人民币21.2万元,合计115.6万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工程款94.4万元,其中47.2万元自2013年7月28日起计算利息、另外47.2万元自2013年8月12日起计算利息;质保金21.2万元自2014年7月13日起计算利息。上述利息均计算至淮北市米洋服饰有限公司付清上述款项为止。)三、驳回申请人(反请求被申请人)安徽三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四、驳回被申请人(反请求申请人)淮北市米洋服饰有限公司的仲裁反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3-23 |
发布时间 |
2015-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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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韩家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698997374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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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