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市宝恒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8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2民初7369号 |
案号 |
(2019)粤2072执98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194609217】。1、被告中山市宝恒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邹积民货款206700元及利息(从2019年5月27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清偿之日止);2、被告袁伯权、区惠安对被告中山市宝恒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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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袁伯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752853743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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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中山市古镇海洲螺沙麒麟工业区(另设一处经营场所为:中山市古镇镇中兴大道侧古镇灯饰大厦B座15层04、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