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02民初8834号 |
案号 |
(2020)鲁0602执13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岩鹏支付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24日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25289.55元;二、限被告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岩鹏支付自2017年11月21日起至被告向产权登记机构提交办证资料之日止,以购房款17685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的逾期办证违约金;三、驳回原告杨岩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64元减半收取为1282元、保全费1120元,由被告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云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02764811217T |
登记机关 |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芝罘区南沟街00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