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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绍兴县真璐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68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绍柯商初字第00648号
案号
(2015)绍柯执民字第037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绍兴县真璐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应归还给原告绍兴县富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本金自2014年11月11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罚息,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江桥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王国祥、王琴娟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4,603元,减半收取7,30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302元,由五被告负担,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5-11-04
发布时间
2016-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金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368598974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板桥104国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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