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丰年微商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82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4民初790号 |
案号 |
(2020)京04执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北京丰年微商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王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华林(lin hua)借款本金49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自2018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9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5%计算)。按上述标准计算,华林(lin hua)应得到的本息之和(包括已受偿的50万元),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4 525 000元与利息(截至2018年7月27日为1 896 583.56元;自2018年7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 025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之和;二、北京丰年微商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王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华林(lin hua)财产保全费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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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白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318241736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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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院甲2号楼3层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