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邻家装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3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11民初2331号 |
案号 |
(2020)湘0111执1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长沙邻家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原告袁荣铸借款本金100 000元和利息(包括罚息)(以100 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算);二、被告贺翼、湖南湘浙担保有限公司、易明旻、郑存康、胡卫军对被告长沙邻家装饰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 056元,公告费950元,合计4 006元,由被告长沙邻家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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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贺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5792355028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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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1511-1512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