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鄄城康泰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49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91民初904号 |
案号 |
(2020)鲁1791执8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鄄城康泰化工有限公司共欠原告菏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息600万元,由被告鄄城康泰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偿还借款50万元,于2018年7月15日前再偿还借款50万元,于2018年8月15日前再偿还借款5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再偿还借款200万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剩余借款250万元全部还清;二、如被告鄄城康泰化工有限公司不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应自逾期之日起以逾期付款的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百分之一支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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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于同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672496119X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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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北环路临商路口往东500米路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