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康平县擎松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5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23民初1739号  | 
    
案号  | 
      (2020)辽0123执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原告隋万权与被告康平县擎松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解除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二、被告康平县擎松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欠原告隋万权2018年土地承包费3324元(600元/亩×5.54亩)。此款被告康平县擎松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完毕;三、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康平县擎松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汪擎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210123696502374A  | 
    
登记机关  |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康平县两家子乡两家子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