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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新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39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民初9073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12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叶肃军于本判决适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正楠借款本金2337000元并以本金2337000元为基数,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1月9日志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叶肃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21300元三、被告江苏新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6970元减半收取13485元由被告叶肃军新晨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23
发布时间
2020-05-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红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3703977109M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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