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湘潭市湘翼珠宝金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2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302民初2389号 |
案号 |
(2020)湘0302执8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湘潭市湘艺金饰珠宝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湘翼珠宝金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向原告许淑媛偿还借款本金121 280元; 二、被告湘潭市湘艺金饰珠宝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湘翼珠宝金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向原告许淑媛支付利息,其中 44 280元从2017年4月29日起按年利率8%计算至清偿之日止,77 000元从2018年10月20日起按年利率8%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许淑媛对被告张海坤、伍建湘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730元,减半收取计1365元,财产保全费1170元,共计2535元,由被告湘潭市湘艺金饰珠宝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湘翼珠宝金饰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110号1栋附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