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市宏业家俱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9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10民初1042号 |
案号 |
(2020)黑0110执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 尔 滨 市 香 坊 区 人 民 法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市宏业家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哈尔滨市贺祥木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5,970元;二、被告哈尔滨市宏业家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哈尔滨市贺祥木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利息(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99元、公告费560元(原告均已预交),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哈尔滨市宏业家俱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洪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巴彦县巴彦镇中心规划区(南门外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