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信阳市北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12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5民初542号 |
案号 |
(2019)豫15执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王振轮偿还申请人借款21700000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王振轮偿还借款结算确定的利息10121600元。3.被执行人王振轮偿还申请人为维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200000元。4.案件受理费198000元。四项共计32219600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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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711272109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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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红星村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