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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蓬溪驸桦蜜蜂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99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202民初7434号
案号
(2020)皖0202执7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四川蓬溪驸桦蜜蜂园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四川蓬溪驸桦蜜蜂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唐昭洋借款本金150000元并支付利息16345.21元;二、驳回原告唐昭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40元,由被告四川蓬溪驸桦蜜蜂园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四川蓬溪驸桦蜜蜂园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原告唐昭洋已预交,被告四川蓬溪驸桦蜜蜂园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四川蓬溪驸桦蜜蜂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并支付给原告唐昭洋)。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05
发布时间
2020-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驸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9217699544878
登记机关
蓬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注册地址
蓬溪县上游工业园区梨园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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