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市盛威化妆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4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702民初5385号 |
案号 |
(2018)鲁1702执8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菏泽市金百盛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利息;等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4-27 |
发布时间 |
2018-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爱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27784054636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考棚东街135号综合2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