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创福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3********KB9K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303民初3665号 | 
| 案号 | (2020)皖0303执675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省创福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恒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288162.8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从2019年2月2日起以实际欠付的工程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工程款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安徽恒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时间 | 2020-05-19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郑勤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MA2NE5KB9K | 
| 登记机关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燕山乡创业园2号厂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