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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聊城市华远粮食制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4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502民初9703号
案号
(2020)鲁1502执1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聊城市华远粮食制品有限公司给付裴崇春欠款22991元并支付利息。以22991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照,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赤炎。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7元由被申请人。聊城市华远粮食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5-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运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00334635364A
登记机关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李海务办事处顾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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