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池州市瑞科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7********P94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723民初1632号 |
案号 |
(2020)皖1723执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池州市瑞科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货款49000元;二、原告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对被告池州市瑞科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国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723MA2Q3FP94C |
登记机关 |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双溪路 |